4月2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福建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进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的经验做法在会上作典型交流,福建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陈国忠代表发言。
据了解,福建省现有小型水库3433座,66%为公益性,数量多且散,有相当部分“年龄”较大,进入“多病”期。从调研和督查情况看,在现有管理模式下,存在人员缺、力量弱、经费难、管养差、隐患多等问题,已成为水利行业最大风险点。如何管好用好小型水库,如何给小型水库找到合适的“保姆”,是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
早在2018年,福建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和省级水利维修养护补助经费,优先安排实行市场化运行维护的水利工程。这就从高位推动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的政策保障。
省水利厅一把手厅长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中央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力争2-3年内实现社会化管养全覆盖。
陈国忠介绍,福建各地在开展工作时因势利导,牢牢把握2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三个不变”,即:政府安全管理责任、防汛指挥、用水调度权限不变,社会化管养承接主体只是“打工者”的身份,为水库开展有偿服务,不能代替政府职责。二是严格资质要求,对承接主体要求明确其必须具备的专业资质、技术力量和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尽责,让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做。
近年来,福建省率先在管理基础较好的泉州泉港区、经济条件好的厦门市、水库数量多的泉州南安市、安全问题多的漳州市,因地制宜开展对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的实践探索。委托方式有邀标或公开招标,管养模式有以县为单位整体委托或以部分水库集中打包委托,管养内容有日常巡查、日常维养管护或日常巡查加管护。至2019年底,全省共7个设区市24个县对公益性小型水库试行社会化管养并取得成效。
为统一标准规范服务,2018年,福建省组织制订了《福建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明确维养内容、标准要求。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如泉州市出台了《泉州市小型水库物业式管理指导意见》《泉州市小型水库物业式管理合同范本》和《泉州市小型水库物业式管理考核办法》,从管理模式、运营范围、合作方式、量化考核等多方面指导社会化管养工作。
特别在加强考核确保质量方面,福建采取随机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来考核管养工作的实际效果。各地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对承接主体工作进行评价。如:三明沙县依托智慧水利平台建立水库运行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的全要素管理,采用百分制评验结算;厦门同安区将管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采取政策激励、资金扶持、绩效考核等措施,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维修养护经费拨付依据等。
陈国忠表示,通过实践创新,福建省为小型水库找到了好“保姆”,基本实现责任从“有名”到“有实”、管理从“散乱”到“规范”、维养从“业余”到“专业”的转变,收到了“有人管、有钱修、能安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