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岸线巡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根据《福建省海域岸线巡查工作规则》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碧海2016”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8月16日至17日,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闽中支队与长乐市大队,在长乐市开展联合岸线巡查工作。
执法人员深入长乐市松下、漳港、梅花、潭头等沿海乡镇开展岸线巡查,重点对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12#、13#泊位、福平铁路FPZQ-3标(长乐段)、福建恒兴南方水产品加工交易中心等在建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检查,详细了解在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域使用权证书》等的办理情况,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释疑,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涉海工程的施工。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长乐松下腿口工业排污口等进行了检查。
此次联合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执法车辆2辆次,行程650余公里。下一阶段,支队将继续与辖区内的海监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好辖区海域岸线、海洋工程、海洋保护区及重点排污口的监管工作,加大巡查力度,营造辖区的和谐用海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