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标准渔港建设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5年,全市新建、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各类渔港57个,其中新建渔港47个,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各类渔港10个。
福州将逐步把渔港建设成为集渔船安全避风、渔货集散、渔业生产、加工贸易、运输补给、滨海旅游和休闲渔业等于一体的现代化渔业港口,促进以渔港建设带动小城镇发展,形成区域特色渔港经济。
新建渔港包括中心和一级渔港7个、二级渔港15个、三级渔港20个、避风锚地5个,同时建设连江远洋渔业基地,逐步形成以中心、一级渔港为主体,二、三级渔港和避风锚地为支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管理规范的海洋渔业基础设施体系。
福州对中心渔港补助400万元,一级渔港补助300万元、二级渔港和避风锚地补助200万元、三级渔港补助100万元。对2022年底前符合准时开工、项目建设按序时进度、满足设计批复要求的渔港项目实行正向激励,正向激励补助金额不超过年度项目总投资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