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农业发展局、有关厅属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整体上线试运行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 为深入推进财务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全面检验实际应用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财务信息系统全部功能模块的上线试运行工作。现就填报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及财政专项报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厅直属各单位、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财务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2016年的一项重点来抓,要精心组织安排,做好有关要求的传达贯彻和工作安排部署,按要求全面开展财务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
二、具体要求
1、财政专项和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报表
财政专项报表: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年10月1日前和下年度1月5日前填报本年前三季度和全年的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表;绩效评价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报表:每年上报一次,由基层单位填报后逐级汇总上报。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须于8月15日前完成2015年度数据上报。今后于每年3月10日前完成上年度数据填报工作。
(二)关于登陆方式
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登陆地址为:http://czzX.mwr.gov.cn/。(初始登录用户名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本文件相关附件可从福建地方水利财务报表群或水利厅财务群下载。
附件:1.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用户名列表(不印发)
2.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不印发)
福建省水利厅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