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上报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及财政专项报表的通知
2016-08-22   作者: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农业发展局、有关厅属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整体上线试运行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 为深入推进财务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全面检验实际应用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财务信息系统全部功能模块的上线试运行工作。现就填报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及财政专项报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厅直属各单位、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财务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2016年的一项重点来抓,要精心组织安排,做好有关要求的传达贯彻和工作安排部署,按要求全面开展财务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

  二、具体要求

  1、财政专项和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报表

  财政专项报表: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年10月1日前和下年度1月5日前填报本年前三季度和全年的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表;绩效评价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报表:每年上报一次,由基层单位填报后逐级汇总上报。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须于8月15日前完成2015年度数据上报。今后于每年3月10日前完成上年度数据填报工作。

  (二)关于登陆方式

  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登陆地址为:http://czzX.mwr.gov.cn/。(初始登录用户名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本文件相关附件可从福建地方水利财务报表群或水利厅财务群下载。


附件:1.地方水利财务信息统计用户名列表(不印发)

   2.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不印发)

福建省水利厅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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