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漳州市启动非遗保护工作以来,已拥有95个非遗保护项目,项目之多,居全省前列。
这95个非遗保护项目,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个大类。其中,漳浦剪纸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漳州布袋木偶戏领衔申报的“福建木偶戏传承人培养计划”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芗剧(歌仔戏)”等15项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华安玉雕”等51项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各县(市、区)也都建立本级非遗名录,县(市、区)级以上项目有166项,一个较为完整的四级“非遗”保护体系基本建成。我市认定并公布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批138人,其中11人被认定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55人被认定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此外,漳州还建立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省级示范点(示范园区)2批17个。其中示范点15个,示范园区2个;建立市级展示店7个,市级展示馆、传习中心(所)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