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中央下达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956万元。其中,支持福建省闽西汉剧、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畲族民歌等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经费1290万元;19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经费93万元;并对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1573万元,用于漳州、泉州、厦门等地综合性传承中心建设、抢救性记录和保存及宣传出版相关研究丛书等。
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中央下达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956万元。其中,支持福建省闽西汉剧、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畲族民歌等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经费1290万元;19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经费93万元;并对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1573万元,用于漳州、泉州、厦门等地综合性传承中心建设、抢救性记录和保存及宣传出版相关研究丛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