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福建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厦门市水利局河湖管理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河长办、三明市河长办、莆田市河长办、龙岩市河长办等7家单位被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福建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处长谢光球等12名同志被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级河长吴健斌等16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2017年以来,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立足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际,探索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河湖长制“福建模式”,河湖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河湖长制工作始终保持全国前列,连续4年获得国家正向激励。“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将着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效管控走向全面治理,努力打造“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八闽幸福河,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福建省共7家)
福建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
福建省厦门市水利局河湖管理处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泉州市河长办
福建省三明市河长办
福建省莆田市河长办
福建省龙岩河长办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共12名)
谢光球 福建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处长
苏远波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
丘轲昌 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河湖科四级主任科员
宋秀生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陈进光 福建省漳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蔡敬荣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河长办主任
颜华南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张梓添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虬江街道党工委书记,河长办主任
柯国华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
陈正文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河长办主任
李德林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水利局机关党委书记、局长, 河长办主任
马飞峰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水利局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主任
全国优秀河(湖)长名单
(福建省共16名)
吴健斌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级河长
陈炜彪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蔡燕斌(女)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官浔镇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张荣聪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山格镇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余金南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湖洋溪河长
柳铅玉(女)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戴爱社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金淘镇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杨兴忠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县级河长
李梓文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长校镇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肖端亮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高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乡级河长
林志伟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党委委员,延寿溪乡级河长
林振兴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乡级河长
曾智敏(女)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星村镇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林骏芳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三洲镇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陈向华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林谋钦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农业农村处副处长,上攀溪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