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购销的药品,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近日,厦门市思明区市监部门查处了这样两起案件。
近日,思明区梧村市场监管所在抽查某口腔诊所药品时,发现该诊所现场无法提供“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利舒安)”的有效购进票据,这一情况引起执法人员的警觉,并迅速开展对该口腔诊所贮存、使用药品的全面检查。
经查,该诊所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利舒安)、乙酰螺旋霉素片、甲硝唑片、布洛芬缓释胶囊“等4个品种7瓶药品无法提供有效购进票据,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药品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
经调查取证,涉案的7瓶药品是当事人从另一内科诊所购进,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该内科诊所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执法人员同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两起案件均在进一步查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