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福建省水利厅获悉,福建省84个县(市、区)已全面推行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护,实现县域全覆盖。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探索实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福建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去年组织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以区域为单位,通过竞标委托一家或若干家具备水库管护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承担域内所有公益性小型水库的日常管护;鼓励中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优先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省级财政原则上与中央资金1∶1配套,市县两级按需求投入。据介绍,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已有2328座小型水库实现社会化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