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宁德市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购销“回收”药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5天的打击非法购销回收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以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专项行动将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以药品零售企业及个体诊所为重点,针对超低价药品、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税务票据的药品、一个品种多个批号但数量较少的药品、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类及老年人常用药品以及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整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收回或撤销GSP认证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