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印发通知,在报酬、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宁德规定,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后,村书记、上一届村主干转任的村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其他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分别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2倍、1.2倍标准落实。全日制大专、大学、研究生村干部基本报酬分别上浮5%、10%、15%,建立“2年一普调”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全面推行 “基本报酬+绩效奖励+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报酬模式,从当年度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增量部分拿出15%的资金奖励村干部。建立村主干养老保险补助制度,统一为村主干办理工伤保险、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为村“两委”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市里设置专门岗位,每3年从优秀村主干中招聘一批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村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市级每年举办1到2期村主干示范培训班,各县(市、区)全面轮训村主干,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对其他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1次。
对离任村干部,建立生活补助机制。对正常离任但未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村主干,根据任职年限给予不同档次的生活补助,并结合实际每2到3年普调一次。(雷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