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县陈巷镇古农村古仓自然村今年以来总会迎来许多游客到访。而几年前,这里还到处是猪圈,污水横流,刺鼻的臭味飘散在空气中。这正是漳州市推行“河长制”后有效整治的结果。
福建自2014年开始实施最严“河长制”, 福建省委、省政府多年来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留住了绿水青山。福建省内三条最大河流——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由一位副省长担任“河长”。其中,闽江流域“河长”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敖江流域“河长”为副省长洪捷序,九龙江流域“河长”为副省长黄琪玉,并确定其为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生态文明改革举措形成成熟的做法经验、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受国家部委肯定。其中之一,便是设立了由省、市、县、乡四级主官担任“河长”、“河段长”,形成“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河长制”。
福建河流众多,自成体系,独流入海,“河长制”的最终目的就是改善水质。近年来,以“河长制”为抓手的流域水环境整治让“优质水比例不降反升”的目标离百姓越来越近。
2015年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通过,以立法形式保护河道、守护生态红线。2016年,福建在全国率先实施党政领导生态环境环保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河长制”、解决流域突出环境问题等水污染整治纳入党政目标体系进行考核。 “河长制”全面推开后,福建省经过综合治理的中小河流,基本实现防洪排涝、水环境治理、水景观建设“三位一体”;全省12条河流水域功能达标率和I~III类水质比例分别达到98.1%和94.4%,水生态与水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三明市大田县在全省率先推行“河长制”,建立了“一图一表一策一考评”的“河长工作机制”,并结合最新的通信手段组建“河长易信群”,开展“易信晒河”,将巡查河道所发现的情况实时上传文字、图片,对全县所有河道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泉州德化县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微信”群,县长亲自担任全县“河段长”。厦门市开展清淤疏浚及流域养护,实行“河长制”,“一河一策、一段一策”开展河道生态管护修复,两岸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生态柔性护坡5.8公里,满足水体自净和景观功能。漳州市实行“分段负责、断面考核、超标处罚”的做法,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推动整治工作,让整个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更好、水质更优。南平市检查违法建设项目企业207家、违法排污企业115家,立案查处153家,责令停产82家,关停取缔违法企业21家。福州市将畜禽养殖整治情况列入绩效管理指标考核,禁养区内新拆除畜禽养殖场1956家,削减存栏生猪85.79万头。南平市禁养区外完成拆除关闭1654家,开展治理2905家,投入治理资金4.8亿元。
以上数字背后,是福建一以贯之的兜住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底线。正如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闽江流域河长制工作会议上要求的,要坚守“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环保责任底线,要沉下去抓好具体落实,切实解决存在问题,重点解决优质水比例下降、小流域污染等突出问题,改善环境质量,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水生态目标才能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