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物是一个地方独特的历史、科学、艺术、文化资源,不仅仅是人们缅怀祖辈的器物,它更承载着一辈辈村民对于故乡、家园的记忆和情愫,成为维系村民乡情的纽带,是村民们的精神图腾。
然而,当前一些地方对农村文物保护工作不够重视。一方面,文物违法打击不力,另一方面则是文物保护投入不足。笔者认为,应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农村文物古迹的保护。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设立文物保护基金,建立由政府、社会、个人共同承担的投入机制。有计划地实施文物修缮保养保护工作,排除重大文物险情,加强对濒危文物的抢救。
二是注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新闻媒体坚持长期宣传,通过“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重大纪念日进行集中宣传,采取张贴标语、播放专题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深入农村、乡、村、集市、学校等多种方式宣传教育。
三是加大文物普查登记,实施分类管理。全面掌握农村地区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四是加强乡村地区申报和历史文化挖掘工作。对符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申报条件的,结合实际积极申报,早谋划、早准备,并为申报工作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