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交流与推进视频会精神,以及省领导对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批示要求,5月10日,省药监局组织召开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专题推进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维军,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黄维军副局长总结回顾了全省药监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取得的主要成效,并就推进当前和下阶段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一要持续抓好省本级方案贯彻落实。逐条逐项对照福建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药品监管和产业促进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细化形成任务及项目清单,短期与长期“双管齐下”,重点列出今年内要完成的工作清单,着力推进监管队伍、检验检测、智慧监管、政务服务、审评及核查分支机构建设等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尽早落地见效。二要大力推进市县能力标准化建设。围绕着强化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能力协同提升的目标,在认真研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组织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我省市县药品监管能力现状的基础上,对照《国家药监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确定的13个方面内容,围绕体制机制、机构人员、专业力量、执法装备、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拓宽思路,提出我省贯彻落实举措,制订初步实施意见;广泛征集意见,全力争取各方支持,力争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取得更多突破性、创新性成效。三要在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中推进监管能力提升。进一步强化省市联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市县药监部门在经费、人员和政策等方面的更多支持;进一步跟踪省局与厦门、龙岩、宁德、莆田、三明等地政府签订的合作备忘录落实和推进情况,进一步发挥省局与当地政府协同推进产业发展与监管能力提升同频共振的良好机制;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出发点,加大对审评及核查等分支机构建设的投入,推广和扩大厦门“一窗口三中心”建设工作经验,推动更多体制机制创新;认真抓好《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细化内部分工和落实举措,切实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监管能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