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水利局贯彻市政府龙政综 (2016)174号下放部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
2016-10-13   作者: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13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龙政综【2016】174号)文件精神,龙岩市水利局以岩水办[2016]74号文决定相应下放涉及我市水利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二项给各县(市、区)水利局:1、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设审批。2、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政府验收。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水利局要抓紧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确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大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水利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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