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的意见》,旨在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力度,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问题,不断提升该市食品生产监管水平。
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企业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推行自查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和风险,自觉停产,主动召回,主动报告。此外,还鼓励企业参加食品质量安全社会保险,并向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安全承诺。
二是密切关注辣椒、明胶等涉及面广风险原料。加大对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近年发生过抽检不合格、曾被投诉举报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以及易发生掺杂使假问题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等四类企业的风险排查整治力度;同时密切关注涉及面广的风险原料,建立相应的重点风险问题清单;指导监督分装企业严格建立实施进货查验制度、抽检验证制度;采取会同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形式,指导企业防范生产过程管控不到位风险。对于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将被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健全奖惩机制。进一步拓展举报渠道,增加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鼓励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快速反应的申诉举报反馈机制。同时,强化失信惩戒,建立“黑名单”制度、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公示失信违法主体,形成强大舆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