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6-10-17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半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的要求,围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要点和2016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与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抓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力度;以典型引路,开展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和小作坊示范点创建;以长效监管为目标,推进监管制度建设和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做到各项工作尽早布置、细化指导、督查推进、落实成效。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925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60份,责令停产通知书28份,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82起,查扣问题食品17.75吨,涉案货值151.23万元,罚没入库金额434.1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起。发放小作坊核准证书162张,检查小作坊3419家次,查处违规小作坊68家。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推进,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举措落地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结合省情实际,在去年扩大下放食品类别许可权限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推进改革举措落地。一是落实“一企一证”新制度,从4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推进食品与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两证合一”,组织开发了过渡期间的临时打证软件,保证核发新证、延续换证和许可证注销、许可信息公开等工作平稳有序衔接。全省核发新版SC许可证2066份。二是加强许可审查员队伍建设。经总局批准,先后在宁德、厦门、南平举办三期国家食品生产许可注册审查员培训考核班,全省各地共383名学员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通过285名,部分解决了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急需和储备人才。完成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日常管理职责移交认证审评中心工作。三是举办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工作在线访谈,在多个媒体刊发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情况新闻稿,通过媒体宣传,提高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情况的认知度,避免新旧证书、证号交接给企业和消费者造成困扰。四是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取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前置条件材料,修订食品生产许可文书、办事指南、申请文本示例等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指引,改进便民便企服务。截至目前,全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8937份、有效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152份。

    二、打好组合拳,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修订风险清单,深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2016〕72号),在去年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当前食品行业新情况、新特点,重新修订了《省级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2016年版)》,列举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瓶桶装饮用水、糕点、茶叶等11类高风险食品和问题较多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使用非法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生产加工过程污染其他行业潜规则6类问题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存在问题食品生产企业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企业日常监管、飞行检查被发现存在问题较多企业3类企业以及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域纳入今年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市、县各地已自行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1895批次。

   (二)突出重点,部署和启动五大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开展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从3月至9月对全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的食品原料、接触材料、食品添加剂排查和抽检。二是从4月到8月开展复原乳标签标识专项检查;三是从4月到8月开展肉制品兽药残留重点治理四是5月到11月开展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五是5月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厦门市已检查乳、肉制品和植物油生产企业57家,专项抽检相关产品44批次,发现食用油不合格2批次,对涉嫌生产不合格食品的2家企业依法查处。三明市发现问题企业69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0份,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1份,立案查处25起,查扣问题食品0.5吨,涉案货值5.01万元,罚没入库52.72万元。莆田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立案18起,涉案货值10.8万元,罚没19.58万元,查处食品生产黑窝点5家。南平市发现存在问题企业71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2份,立案查处10起。福州市发出整改通知书51份,立案查处违法企业43起组织召开2场行业协会通报会。

   (三)四不两直,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从6月7日起,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凤祥亲自带队的飞行检查组对被抽检发现问题产品企业或被投诉举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目前已经完成莆田、福州、厦门三市40家企业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等相关台账凭证不完整不规范、实验室自检不落实、食品添加剂过期、“三无”、超范围使用、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流程或配方等问题,现场查封1家企业原料库,自行停产整顿1家、立案调查2家,三市共计开列并经企业当场签认问题清单309条,并对部分企业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每结束一个地市检查,省局即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出督办函,要求督促检查企业对照落实整改,涉嫌违法的及时依法立案查处。目前,省局对漳州、泉州市食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还在持续进行中。南平、龙岩、漳州等地市局也自行开展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合计38家。

   (四)着眼长效,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制定发布《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与抽查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闽食药监食生〔2016〕68号),开发建设统一的在线抽考平台、统一的考核题库,对抽考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停止岗位工作,限期培训复考。二是起草制定《福建省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办法》;三是起草制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对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责任约谈并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飞行检查办法和责任约谈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扩展为“四品一械”共用制度,目前已完成修订处于送审中。四是制定并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闽食药监食生〔2016〕115号),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召回监管内部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月报表制度,健全省局网站专栏建设。五是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2016〕109)和《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对规范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要求,全省从71日起启用新版日常检查文书

    三、项目带动,参与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

   (一)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印发《关于推进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函〔2016〕165号),部署年内先行选取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四类食品生产企业,以信息化追溯为方向,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探索建立企业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追溯数据衔接、信息共享、双向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为全面推广积累可复制经验。目前,全省各地已选定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186家。厦门市以同安区轻工食品工业园为试点,试点区域内已有16家企业建立运行有效的电子可追溯系统。南平市延伸扩展创建范围,将邵武市辖区肉制品和建阳市辖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也纳入试点范围。三明市将试点范围延扩至啤酒、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生产企业。

   (二)推进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会同省食安办印发《福建省2016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方案》(闽食安办〔2016〕8号),在全省范围筛选一批生产条件基础较好、质量安全管控到位、市场信誉良好的小作坊开展示范创建,并采取择优评选方式,从中选定100家作为全省首批小作坊示范点。通过示范创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基本形成一县一示范、一点带一片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引导和推动我省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省财政厅已经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经费200万元(不含厦门)拨付至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目前,全省各地已选定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单位174家。福州市扩展创建市级示范点15家,厦门市财政预算专项经费,拟给予省级示范点每家3万元的奖励性补贴。三明市通过以“合作社+农户”、“厂房+作坊”两种模式为主要模式,“示范+带动”为辅助模式,进一步深化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

    四、深化和加强部门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协作

    一是研究与公安部门建立食品生产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协作机制。赴省公安厅开展走访调研,交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有关工作,商讨畅通执法协作信息交换渠道,健全完善日常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与督查督办。二是参加“环浙”六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和G20峰会食品安全保障监管省际联动协作会议,初步议定《六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际联动协作协议》和《G20峰会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六省(市)省际联动协作协议》。三是牵头做好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深化协作共同保障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的各项协调准备工作,并于5月24日圆满举办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合作备忘录》从双方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机制等五个方面确立了部门合作新框架,提出了监管执法协作、技术合作交流、信息资源共享、宣传培训合作和服务发展方面的十六条切实可行合作措施。

    五、积极做好促进企业发展的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跟踪推进茶叶稀土标准修订工作。在去年推动国家有关部门重启茶叶稀土标准修订基础上,持续保持与总局、卫计委、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密切联系,积极跟踪工作进展,及时做好协调配合。1月18日,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取消茶叶稀土限量标准草案,将由国家卫计委审核并通报WTO后公告发布,长期制约我省茶产业发展的瓶颈破解在即。二是开展我省武夷山等茶叶主产区采取问题产品企业跟踪复查与经营环节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的跟踪检查调研。抽检的20批次的茶叶中均未检出氰戊菊酯、三氯杀螨醇、合成着色剂、甜味食品添加剂等物质。三是将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反映的虾条虾片产品存在铝本底和因食品安全标准变化产生的重大行业利益困扰问题通报省卫计委,卫计部门已经将企业监测数据、行业和专家论证意见报告国家卫计委

    六、做好推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与能力提升工作

一是选派骨干参加国家总局食品一司组织的食品生产监管新法规制度培训班,为做好本省宣传贯彻和培训准备师资力量。二是举办全省食品生产监管业务培训班。6月1至3日,对各设区市食品生产监管分管局长、科(处)长、食品生产许可岗位人员、部分县区局业务骨干进行开展系统性业务培训。各市、县也迅速启动监管人员培训活动。

    七、认真做好3.15应急值班和各项日常工作

一是做好3.15突发舆情事件应对准备,对3.15晚会公布的我省抽检不合格企业,第一时间联系漳州局了解情况,并会同应急处、稽查处做好后续处置情况发布工作。二是及时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会办件各1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4件、会办件7件;及时完成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公开、在线咨询答复。三是做好全处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范工作,积极组织“两学一做”支部学习与研讨交流。四是做好大量外部门及本局文件征求意见的办理。

食品生产处上半年积极主动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展,基本上做到了任务完成过半,为全面实现年度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一是下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和指导工作滞后;二是由于抽检监测计划启动实施进展缓慢,发现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主要依赖总局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数据通报,监管靶向不够明晰、范围不够宽广。

下一步,我处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推进落实:一是适时组织工作督查,对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较多企业开展跟踪复查。二是抓好年度专项治理和示范创建项目等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情况总结。三是就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方案中由我处承担牵头落实的五项分解任务,深入研究并进一步完善具体落实举措。四是按照局党组部署,抓好各项配合工作的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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