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和食品安全示范省开启之年,特别“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因此,做好今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意义重大。 2016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目标,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坚持“四个最严”为原则,围绕一个中心,加强两大建设,强化三项措施,突出四个重点。 一、围绕一个中心,着力治理食品安全风险 紧紧围绕保证食品安全这个中心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稳步提升我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和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一)深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风险排查整治是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最有效措施之一,今年突出4个重点,继续深入开展。 1.重点食品。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瓶桶装饮用水、糕点、茶叶等高风险食品和问题突出食品的排查整治。 2.重点问题。重点排查6类问题:一是使用非食用物质。重点排查配制酒添加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西药和中药材,代用茶违规添加新食品原料,蜜饯添加西药,水产制品使用甲醛。二是使用非法原料。如病死、死因不明、未按规定检疫、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原料,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用油等。三是滥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排查红茶超范围添加胭脂红、柠檬黄等着色剂,黄酒、白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糕点、蜜饯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四是掺杂掺假。重点排查蜂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五是生产加工过程污染。继续深入排查食用油、黄酒、白酒、配制酒等食品的塑化剂污染,花生制品的黄曲霉毒素超标。六是其他行业潜规则。根据总局下发的《食品行业共性问题及对策清单(2015版)》和媒体报道、行业反映线索,结合我省实际,针对可能存在的行业潜规则深入开展排查治理。 3.重点区域。根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及其他渠道掌握情况,针对红茶、糕点、水产制品、白酒等重点问题产品,组织相对应的重点生产区域开展排查整治,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4.重点对象。主要包括3类:一是监督抽检不合格、风险监测存在问题的企业。二是被投诉举报企业。三是涉嫌存在问题企业。扩大信息来源,通过行业协会、网络、网购平台等收集相关信息,对涉嫌存在问题企业开展深入排查。 (二)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整顿 在已调查摸底、基本建立档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小作坊整治:一是规范小作坊生产。坚持分类处理,实现“四个一批”:查处一批、培训一批、规范一批、取证一批;坚持分步推进,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城区城郊后乡镇农村的原则稳步推进。二是加快小作坊示范点建设。完成全省100家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点建设,并通过组织同行参观、学习,推进小作坊条件提升、核准取证、规范生产;三是提升小作坊食品形象。与媒体配合,制作专题系列宣传片,对传统、传承、美味、安全、民间口口相传的小作坊食品进行正面宣传。 (三)强化食品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掌握信息,依照省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和应对规程要求,关注蓝色、黄色警示信息,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参与并做好橙色、红色警示信息的调查、核实、应对、处置工作,防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蔓延、扩大。 二、加强两大建设,着力夯实食品监管基础 监管制度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今年要着力两大基础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 1.配合做好《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制订。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制度、问题的研究,积极争取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可追溯管理等好的管理经验、做法写入地方条例。 2.加大管理制度制(修)订工作力度。认真梳理新《食品安全法》和今年将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地方食品安全条例关于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制(修)订。一是修订小作坊核准办法。完善核准条件,简化核准流程,减少核准时效。二是制定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在继续开展风险分级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综合企业生产食品的风险等级、生产控制水平等因素,确定其监管等级。三是制订食品生产风险监测问题样品调查处理办法。统一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检验报告流转程序、流转时限,以及调查程序、调查要求、处置要求。2016年,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样品要100%完成原因调查、问题整改等后处理工作。 3.强化法规标准宣传。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宣传,让生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加强能力建设 1.提升监管能力。一是组织食品生产监管骨干培训。分级开展培训,省局组织开展市级业务骨干培训,培训内容上既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也包括食品安全标准等技术规范;培训形式上既组织课堂培训,也组织检查现场培训,提高基层队伍能力。各设区市局和县级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监管人员培训。二是细化监管要求。制定监督检查标准化表单,明确监督检查内容、重点、要求,为基层开展监督检查提供操作指南。 2.提升审查能力。一是根据国家注册审查员管理改革部署,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培训、考核、注册、管理机制;二是组织开展新申请审查员的培训、考核、注册,扩大审查员队伍;三是组织对全部已注册审查员进行再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 三、强化三项措施,着力落实食品监管责任 (一)强化生产许可工作 1.制订食品生产许可实施意见。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审查通则要求,制订生产许可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职能分工、许可条件、许可流程、许可管理。 2.全面落实许可管理要求。全面落实许可管理办法及审查通则要求,重点4个方面:一是申请条件要求。按照省政府要求,取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前置条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二是申请材料要求。组织申请人按照新许可办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三是审查标准要求。按照新审查通则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并进行符合性判定。四是许可证书要求。全面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书,规范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页的填写、管理。 3.加强许可工作质量监督。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生产许可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大许可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不断提升食品生产许可水平。 4.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组织企业认真学习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办法,完善条件,申报产品注册;同时,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原辅材料及标签备案办法,完成相关企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备案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检查频次上,实行分类监管,对全部获证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实施全覆盖检查的同时,加大风险等级高企业监督检查频次。检查方式上,实行突击检查,采取 “四不两直”,即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直奔企业、直插生产加工现场的形式进行检查。问题整改上,加强整改情况的跟踪回访,检查发现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全部有整改见证材料。信息公开上,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作用,试点公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信息。 (三)强化监督抽检工作 加强与省局抽检办配合,深入研究分析2015年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数据,以及企业、行业协会反映问题,按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有机结合、有效互补,全部企业覆盖抽查、重点企业加强抽查、问题企业跟踪抽查、突发风险专项抽查的原则,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最大限度发挥抽检工作发现风险、防控风险的效用。 四、突出四个重点,着力解决食品监管难点 (一)着力主体责任落实 1.组织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法规。督促企业采取自学及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培训班等形式,认真学习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与食品生产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督促企业持续保持必备条件。督促企业认真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开展自查,查找生产条件、管理制度、过程管理、产品检验、贮存运输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落实整改,特别要落实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食品安全法》新要求。 3.实施企业从业人员抽考制度。坚持以考促学,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已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的基础上,制定考核大纲,设立考核题库,建立抽查考核系统,并试点投入使用,对取证人员按照比例抽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4.开展企业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建立问题企业约谈常态化机制,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对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二)着力推进信息化可追溯 1.建立制度规范。制定食品追溯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统一追溯编码,便于不同环节、不同企业、不同产品互联互通;配合加快追溯系统开发、调试,建立全省统一可追溯平台。 2.做好配套服务。采取市场化方式,鼓励相关软件公司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产品品种、管理方式,开发企业端可追溯管理系统,方便企业可追溯数据管理、上传。 3.组织开展试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选择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行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延伸到其他类别预包装食品。 (三)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1.加强跟踪落实。建立工作落实督查督办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部署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踪,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2.开展飞行检查。一是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风险监测存在问题企业,以及涉嫌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检查企业是否依规生产经营。二是检查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工作组织部署,对基层监督检查、问题企业后处理、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加大考核力度。科学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合理设置“千分制”考核评价指标,并认真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推动先进,鞭策后进。 (四)着力工作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严格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严格权力运行监督,树立为民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