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委组织部和共青团福建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福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党建带团建意识,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建工作总体格局。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团建、队建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并明确所占分值,并将其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内容。要为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保障,帮助解决团基层组织缺编制、缺经费、缺办公场所、缺工作人员等难题。
《意见》明确,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要从加强政治、思想、组织、队伍、作风、制度等各方面入手。其中,政治建设要规范和加强少先队推优入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组织建设要大力推进共青团改革向基层延伸,深化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把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在巩固和提升农村、社区、公有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团组织活力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产业工人、青年农民以及网约车司机、快递外卖小哥等新业态、新就业青年群体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队伍建设要多渠道充实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任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工作干事)、培养选拔村(社区)青年委员、开发志愿者服务项目、吸纳返(在)乡大学生及团员青年选聘兼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团干部等方式,实现社会化选聘、项目化用人;制度建设要完善基层团组织工作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各级团委书记任期绩效和履职评价机制,落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年度工作评价结果区分等次并向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选拔任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