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县(市、区)局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二是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索证索票、验收记录、药品储存情况以及是否由药剂科统一采购;设施设备配置、药品养护人员、特殊药品管理和药品调配管理是否到岗到位;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健康检查及参加相关培训。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严把药品质量关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药品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2家,要求限期整改12家,就检查存在问题,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检查情况。三是强化整改,确保实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