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局实行“三三机制”降低企业“三成本”
2016-11-15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以“放管服”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1-9月,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费(2200元/个)后,发证单元253个,为企业减负55.66万元;先后366家食品生产企业、25家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项目分别成为实施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享受“容缺预审”制度获益者。

一是“三个确认”,简政放权,降低政策性成本。开展简政放权和“三个清单”清理工作,确认市局行政审批事项7项、行政处罚372项、行政强制等19项。先后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大米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以及武夷山辖区的茶叶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基层局组织实施。二是“三个取消”,转化监管,降低制度性成本。取消许可事项,转为备案管理;取消备案事项,转为内部管理;取消初审事项,转为直报管理。三是“三个简化”,网上审批,降低人力性成本。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办程序和审查程序进行简化许可申请材料和审查文书;简化对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的要求;简化对外设仓库的核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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