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服务发展建议。制定结合职能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十条措施,建立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组建食品药品服务志愿者队伍,对在建、拟建重大项目实施“一对一”挂钩精准帮扶服务,在政策引导、技术服务、流程规范、工艺改进等方面提出发展建议。二是行政监管劝勉。在文明创城、卫生城市创建、重大活动保障等执法巡查中,通过发放告知书、张贴警示牌等,及时劝勉食品药品市场主体遵守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三是突出问题约谈。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食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中,对存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隐患风险较为严重的市场主体,采取集中或个别约谈方式,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和提出注意事项,2016年已约谈7次27家企业。四是轻微违法警示。对可以当场整改的较轻违法情节,本着普法教育先行,以告诫、警示等方式,令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五是说理执法纠错。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采取请进来或面对面沟通约谈的方式,通过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讲透法理,促使当事人诚信守法生产经营。六是重大案件回访。制定《重大案件回访实施办法》,执法部门按月报送行政处罚信息表,驻局监察室及时对重点案件实施现场、电话或书面回访,听取当事人当事人对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说理执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