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私自批发食盐 挨罚近18万元
2022-12-05   作者:陈泥 陈远华   来源:厦门日报

近日,厦门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未取得批发许可从事食盐批发业务案件,并依法对当事人罚没近18万元。

据了解,今年6月起,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从整治零售端开始,以组建专案调查组的形式,以规范索证索票为手段,对食盐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

专项整治期间,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海沧东孚的某公司存在涉嫌未取得批发许可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行为。“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的注册地址所在地并没有经营迹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查,该公司为掩人耳目,注册时使用的地址仅用于获取“入市必登系统”所开具的“上市凭证”,实际经营中采取的却是“送货上门、异地发货”的销售模式,以掩人耳目、逃避监管。该公司实际的仓库远在漳州龙海角美镇下士村。

面对执法人员,一开始,该公司经营者矢口否认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当即向其展示了所掌握的销售数据和凭证,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经营者对其未取得批发许可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据了解,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368人次,检查零售单位339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1份,对无证销售散装食盐、无索证索票、无证批发等行为予以立案调查5件,罚没收入近20万元。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纠正、规范整治涉盐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责任编辑: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