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查处了一起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案件,现场查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3100个,涉案商家被立案调查。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并且不耐高温,容易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造成危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早在2020年,国家就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然而,时至今日仍有商户在偷偷经营。据了解,此次涉案的经营门店位于湖里区禾山路,主要经营锅碗瓢盆等日用品及一次性餐饮器具。执法人员在该店现场看到,白色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用一层红绿黄白等不同颜色的薄塑料袋包着,袋口随便打个结摆放在地上,袋子外面印有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使用注意事项、产品说明等信息,但未发现QS标志、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据该店经营者交代,这些一次性餐盒进货价比正规商品要便宜得多,在价格上很有优势,一般销往路边小吃摊、小饭馆和快餐店。执法人员指出,当事人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规定。
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查获的3100个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进行查封,并对涉案店家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自觉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有效防范塑料污染,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商家经营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