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2月18日至3月18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四组对省水利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8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此次巡视工作,指出了我厅4个方面19项26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建议,移交了反映厅机关个别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等共30件涉及23人次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我厅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分解细化为19项共31个具体问题,其中涉及到需要整改的有17项29个问题(目前,通过共85条措施已对问题完成整改9个、基本完成整改20个),另2项和另2个问题,经核实,不属于问题而作了情况说明。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共移交30件涉及23人次,经核查,实际为共22件22人次。其中信访举报30件,重复8件;涉及23人,重名1人),现已对22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5人,科级干部6人,其中,上报省纪委1人,立案6人,初核19人,谈话函询2人,暂存0人,了结14人,组织处理1人。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1.统一思想。巡视组反馈意见会后,厅党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着手制定整改方案,并于8月19日召开厅党组会议,就反馈报告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分析。会议要求厅党组成员和全厅上下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工作要求上来,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对细化分解的19项31个具体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一一进行对照,逐项进行检查,切实加以整改。
2.分工负责。8月19日,厅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分工方案》(闽水党〔2016〕12号)。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由厅党组书记赖军同志总负责,其他厅领导按各自分工,对相关整改工作具体负责,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对整改工作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事实要清楚、问责要到位、制度要跟进。
3.积极整改。《整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后,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立即行动起来,抓部署、抓整改。9月8日,厅党组又召集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和厅直属单位负责人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厅党组书记赖军同志多次召集专题会议,与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一起,及时研究解决整改问题,并多次到责任单位听取进展情况,检查督促整改工作。厅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报告,切实把落实好巡视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水利发展的实际行动。
4.注重长效。厅党组在整改工作中,认真结合巡视问题情况,既注重具体问题的整改,更着眼形成长效机制,对现行一些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进行分析梳理,通过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资金安排、工程管理等方面制度,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5.从严要求。厅党组坚决落实省委政治巡视要求,坚持强化“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压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与推动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两手抓、两促进”。
二、从严把握,及时落实巡视问题整改
(一)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水利厅党组未全面落实2011年省委巡视整改意见。2011 年,省委巡视组《关于对省水利厅巡视情况的报告》中指出:
(1)省水利厅下属省水利规划院干部职工投资入股成立的福建省建江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干部职工投资入股、创办公司获取利益问题,并明确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中,省水利规划院只要求其本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转让福建省建江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其他干部职工至今仍持股。
整改情况:经核查,该院职工(含退休人员)持有“建江公司”股份的共63人(其中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8人),投资金额共计160.3万元,占总股本300万元的53.4%。目前,已全部退出投资。
(2)同年,省水利厅下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职工,又投资入股成立了福建省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水利厅党组不仅未整改到位,同时又在其下属单位成立了新的投资入股公司。
整改情况:经核查,2011年到2016年该院职工在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投资人员共476人,投资金额共计737.5万元,占总股本805万元的91.61%。目前,该院的476名投资人已全部退出投资。原来在公司担任职务的5名职工也都退出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已经变更。该公司已经与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完全脱钩。
2.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2016年3月1日,发现下属单位一副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仍为28平方米,超标准10平方米,属严重超标。
整改情况:该下属单位系南平水文分局。一是该办公用房已经分隔为两个独立间,其中一间为局长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另一间作为公共用房。二是该分局对分局机关及所属测站干部职工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改。三是鉴于该分局还有其他问题,决定对该分局局长政纪立案。
(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3.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提任的一名领导干部向组织人事部门说明的材料仍隐瞒了事实真相,存在“带病提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决定免去该同志的厅机关处长职务。二是对该同志党纪立案。三是修订《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
4.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拟提任对象问题干部比例较大。2015年,省水利厅共确定了17名拟提拔干部对象,其中有7名拟提拔的干部对象在考察期间,被举报有问题。经查都存在有违规违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经核查,举报反映问题属实的4名干部,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二是进行立案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对经核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或明确不影响任用的2名干部,予以任用。
5.超职数配备干部。省水利厅下属省水利规划院、省水利建设中心、省水利管理中心、省水利经济管理中心、省水土保持实验站5个单位违规实行党政分设,超职数配备党组织书记;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超职数配备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超职数配备院长助理1名。
整改情况:一是免去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违规设立的院长助理。二是年内消化2名超职数配备干部。三是明年上半年全面整改消化到位。四是修订《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职数规定配备使用干部。
(三)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6.转嫁接待费用。2013年以来,省水利厅机关向其下属北溪管理局报销其应当由水利厅机关承担的公务接待费。
整改情况:经核查,厅机关在厦门、漳州等地接待上级及兄弟省份来访客人由该局承担了部分费用,其余为该局在局内自行接待开支。
一是决定对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间任北溪管理局局长的张志平同志党纪立案。二是责成北溪管理局党委对该局部门负责人朱毅斌同志党纪立案。三是修订《省水利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厅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的公务接待。明确规定,厅机关及各部门不得在厅下属单位报销任何接待费用。
7.厅下属九龙江北溪管理局、溪源水库管理处,南平、三明、漳州水文分局2013年-2015年度“三公”经费严重超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北溪管理局、溪源水库管理处及南平、三明、漳州水文分局将“三公”经费按规定列入预算,加强管理,严控支出,定期督查。二是决定对北溪管理局原局长张志平同志党纪立案,对南平水文分局局长政纪立案,对三明水文分局原局长诫勉谈话。三是核减溪源水库管理处车辆1辆。
8.利用食堂搞公款吃喝
(1)2014年1月3日,溪源水库管理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食堂年终会餐,消费5700元。
整改情况:一是会餐实际费用共计5673.9元,已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全部退还。二是责成管理处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吃喝行为。三是鉴于当时主要负责人已调离我厅,决定由厅直属机关纪委向管理处通报情况,开展批评教育。
(2)2014年1月27日,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行政处在食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食堂年终会餐,消费2919元,并发生了一名职工在会餐中死亡的恶性事件。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院行政处长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在全院会议上进行深刻检查。二是会餐实际费用,已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全部退还。
9.公款接待不规范,2014年南平水文分局违规用现金支付接待费和超标准陪餐;九龙江北溪管理局以防汛费、管理费等名义列支接待费等。
整改情况:
①南平水文分局:一是对9#、20#、16#凭证中实际费用,已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全部退还。二是补充完善了接待审批手续和接待报销程序,全面落实公务卡制度,杜绝违规现金支付现象。三是对南平分局局长政纪立案,并在职工大会上作检查。同时,对经办人员、财务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②北溪管理局: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列支。二是对财务负责人诫勉谈话。
10.节假日公车私用
(1)2014-2015年元旦、端午、中秋及周末期间,下属单位的闽K13099,有多次高速公路行驶记录。2014年5月4日至8日,下属单位的公务派车单显示,闽H00879由南平到福州办理公务,期间有在江西境内高速公路行驶的记录。2013年9月18至20日(中秋)、2013年10月1日,下属单位的闽HA0087,在未经单位公务派车的情况下,有高速公路行驶前往福州的记录。
整改情况:
①闽K13099车:经核查,该车系北溪管理局单位车辆,属于驾驶员未经批准因私使用。该驾驶员为劳务派遣人员,非中共党员。一是责成该车驾驶员退还因公车私用行为而产生的费用。二是责成该车驾驶员进行深刻检讨,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三是扣减该车驾驶员当年度奖金。
②闽H00879车:经核查,该车系南平水文分局单位车辆,使用情况为赴江西省考察调研水文条例立法工作,属于公务用车。因工作人员失误,派车单填写不完整,导致派车单上行车路线与实际不符。一是补齐考察调研函和公务派车单。二是加强财务报销审查,保证报销凭证各类票据材料完整齐全。
③闽GA0087车:经核查,该车系三明水文分局单位车辆,使用情况均为三明水文分局原局长工作调动期间,恰逢节假日回家用车,此后,未发现类似情况。一是责成该同志退还三次使用公车的实际费用。二是对该同志诫勉谈话。
11.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水利厅机关借用溪源水库管理处购买的闽K00213车辆;溪源水库借用福建水利投资集团购买的闽K00326车辆。
整改情况:一是两部车辆均已归还到位。二是修订《福建省水利厅机关公务车辆派遣及租赁规定》,严禁长期借用厅下属单位车辆。
12.厅下属南平水文分局、九龙江北溪管理局违规用公款购买白酒、茶叶等。
省委巡视组9月14日再反馈:省溪源水库管理处通过食堂购酒,用于日常接待。
整改情况:
①南平水文分局:经反复核查,南平水文分局购买白酒的时间、数量及金额与巡视组反馈报告中所列情况存在差异。一是由驻厅纪检组将此情况及时与省委巡视组进行了沟通,说明情况。二是责成南平水文分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管理。三是责成相关人员退还购买白酒费用。四是制订《财务报销个案抽查审核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②溪源水库管理处:经核查,该管理处购买的此批白酒已全部用完。一是责成管理处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二是鉴于当时主要负责人已调离我厅,决定由厅直属机关纪委向管理处通报情况,开展批评教育。
③北溪管理局:一是对该局原局长张志平同志党纪立案。二是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该局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讨。三是责成该局原局长张志平等同志退还因私购茶叶费用。
13.虚列套取会议经费。2013年12月,南平水文分局以召开美佳鲜公司护岸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议的名义,在没有会议预算、没有审批文件、没有参会人员签到单,并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指定“会务由美佳鲜公司负责”的情况下,还在南平水文分局报销了会议费1.05万元。
整改情况:经核查,该分局承担美佳鲜公司护岸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任务,并与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明确审查费用由南平水文分局承担。因此,在此次审查会议中,美佳鲜公司仅负责有关事务工作,没有报销会议开支。
一是责成该分局在会议预算审批的基础上,补充参会人员签到单,完善会议报销有关手续。二是由福建省美佳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没有支出该会务费的证明,由南平市水利局提供相关证明,完善鉴证材料。
14.自定薪酬,兼职取酬,违规超额领取工资补贴
(1)下属一单位两名党、政主要领导年度绩效工资超过单位员工年度平均绩效工资的3倍,且未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涉嫌自定薪酬。该单位行政领导2013、2014年,年度绩效工资分别超规定多领6.5万元、1.84万元;该单位党委领导2013年多领取2.5万元。
整改情况:该下属单位系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一是该院院长已将超额领取的全部退回。二是该院原党委书记(现已退休),已经在2014年11月调离该院时,将其在任院党委书记期间绩效工资全部上交。
(2)省水利厅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清理不彻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团中兼任领导职务的有21人,其中13人领取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厅机关、参公单位在职领导干部已全部辞去在社团兼任的职务。二是在社团领取补贴的13人已全部清退兼领的报酬,共计5.12万元。三是对省水利经济管理中心主任党纪立案,对其他同志予以批评教育。四是制定了《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关于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有关问题的规定》,切实规范并从严把握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活动。
(3)南平水文分局2014-2015年违规发放加班费3.44万元。
整改情况:经反复核查,该分局2014~2015年共违规发放加班费2.068万元,与巡视组反馈报告中所列情况存在差异。一是由驻厅纪检组将此情况及时与省委巡视组进行了沟通,说明情况。二是责成相关人员全额退回加班费共2.068万元。三是责成该分局全面停止发放加班费,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四是对该分局局长政纪立案。
(四)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15.“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十八大以来,省水利厅党组未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过专题会议,党组书记未与领导班子成员就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进行过专题谈话,主体责任落实停留于表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健全,教育部署检查抓得不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确保主体责任更加具体、更加明确。二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厅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议题设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三是严格执行厅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谈话主题、形式、范围、记录,确保“一岗双责”履行到位。
(2)驻水利厅纪检组“三转”不到位,聚焦主业不够,仍兼管万里安全生态水系推进督导工作;监督问责偏宽偏软,未与班子成员就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进行过廉政提醒谈话,致使压力传导呈现层层递减,“四风问题”突出,区域性、系统性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整个系统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2015年,厅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衔私舞弊,仅对现场参与舞弊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理,而未对源头获益者进行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业深化“三转”,驻厅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以外的其它业务工作,不再兼任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协调组组长等相关职务,派驻机构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事务性工作。二是出台廉政谈话制度,制定《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实施办法》,纪检组长每年度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提醒至少一次以上,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进行谈话,完善谈话记录等做法,截止9月底,纪检组长已与各位厅领导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完善数据库管理,加大对“四风问题突出,区域性、系统性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去年底以来,驻厅纪检组已立案9件,党政纪处分11人,诫勉谈话12人,拟再立案4件,充分发挥纪律审查震慑作用,让问责形成常态。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巡查。今年已对厅属设计院、规划院进行党风廉政巡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五是招聘舞弊严肃处理,我厅2015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两名考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两名考官被诫勉谈话,并取消这四人的考官资格;对请托人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考生陈云程录用资格。
16.隐匿公务接待费
(1)2013年12月,省水利厅离退休干部处使用会务费发票在北溪管理局报销12.49万元。
整改情况:经核查,该费用为老干处举办的离退休老干部理论学习读书班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自2014年1月起,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所有费用已列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再由直属单位承担。
(2)2014年,厅下属三明、南平水文分局和九龙江北溪管理局财务科目列支不规范,有的存在瞒报实际开支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三明、南平水文分局和北溪管理局规范财务科目核算,准确科目费用列支。二是责成三明水文分局相关人员全部退还超标陪餐费用。三是制定完善单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四是对北溪管理局财务负责人诫勉谈话。
17.建设项目违规操作。一是工程项目超概算。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二期工程C4合同段,合同预算包干价为2979.58万元,实际支付工程款4997.05万元,超支2017.46万元,超支幅度为68%。二是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二期工程C2、C3合同段变更合同支付条件,提前支付工程款335.48万元。
整改情况:
①关于工程项目超概算。一是已与南昌铁路局的沟通协调,督促代建单位福建福铁地方铁路开发公司尽快完成二期工程C4合同段的代建合同结算工作。二是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规定(试行)》,做好概算调整工作,并按程序报批。
②关于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经核查,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二期工程是由厦门市政府(75%)和北溪管理局(25%)共同筹措资金建设。C2、C3标由厦门市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二期工程建设管理部代建。由于资金筹措方式和代建原因,造成支付资金流程冗长(厦门市财政局→代建单位→业主→代建单位→施工单位),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施工进度的要求。因此,代建单位变更了合同,以致提前预付了工程款335.48万元,虽在工程完工结算时予以扣回,但一定程度违反了招标文件的约定条件。鉴于目前此工程已完工通水,一是敦促北溪管理局梳理所有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不再发生超额提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二是强化合同和代建单位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在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立即组织竣工验收。
(五)需要说明的四个事项
1.关于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巡视反馈2013年9月,下属单位一领导干部在无厅分管领导审批的情况下,以看望关系不在该单位的援藏干部的名义,出差西藏一周,报销差旅费用共计9205元。
经核实,2013年8月12日至18日,时任该管理处副主任是按照省厅要求,作为水利技术专家工作组人员与分管厅领导共同赴西藏,帮助解决水利工程问题、指导水库调度运行。期间,随同其他工作人员调研了我厅挂职干部分管的水利项目,并为其提出指导性意见。该同志在该管理处报销差旅费用共计9205元,属于正常的因公出差费用开支。
2.关于节假日公车私用问题中,反馈2014年10月25日至26日(周六、日),下属单位的闽K00326,有高速公路行驶前往漳州的记录。
经核查,该车主要是保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水利代表团赴漳州参加省运动会比赛,属于公务用车。
3.关于参公事业单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巡视反馈2015年,福州水文局班子成员因经商办企业、签订虚假合同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违反廉洁纪律等重大问题被处分。2012年以来,南平、三明、漳州水文分局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收入分别达685.86万元、525.17万元、257.7万元。
经核查,一方面,鉴于财政部门已停止提供经营性活动事业性收费票据,自2016年起,全省水文系统已经全面停止了对外开展咨询服务活动。此前,南平、三明等分局已于2014年起停止了公有房产出租。
另一方面,全省水文系统从事经营性活动有其历史原因,也有现行政策存在相互矛盾冲突的情况。开展对外咨询服务的主要依据是:①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6号令)第二十八规定:“除国家公益事业外,需要使用水文监测资料和成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2014年颁布的《福建水文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46号令)第二十八规定:“因经营性活动需要使用水文监测资料和成果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偿使用,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③2015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八个配套文件的通知》(闽政办〔2015〕46号)文件,其中之一《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意见》的文件中明确:“对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等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非税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要求,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对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要全额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同时,对开展咨询经营活动的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即实行先上交省级财政专户,再根据实际需要执行开支申报审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管理,直接用于补充经费不足,职工没有从中获取额外的报酬。
4.关于建设项目违规操作问题中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巡视反馈2014年3月,南平水文分局将山洪灾害防治补充完善设计项目拆分为3份合同,未经过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福州兴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在没有工程设计和专家验收报告的情况下,于年内将3份合同款,共计47.30万元,一次性全额支付。
经核查,2014年1~5月,南平水文分局与南平市所属10个县(市、区)及市水利局签订了11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非工程措施补偿完善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130.076万元。按合同约定要在2014年4月1日前完成10个县市区设计任务,在2014年7月1日前完成南平市本级设计任务。
由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进度,经南平水文分局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把合同里第五、第六章节内容委外承担,以每个县(市、区)5.0万元的控制价(未达到需要招投标的标准要求),通过询价方式自行组织邀标,共有三家单位应标(南平市富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福大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兴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报价最低的福州兴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项工作 (4.5万元/县),通过进一步谈判,确定最终中标单价为4.3万元/县。为便于管理,把11个县(市、区)的工作任务按相近流域、地域、工作量,合并为3个合同进行签订,合同总金额47.3万元。因此,不存在规避招投标的行为。
2014年4月,南平分局对3个合同组织了完工验收,南平市和10个县的最终设计成果也通过了南平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验收和审查,并经南平市财政局和南平市水利局联合批复。在审查批复后,南平分局在没有支付项目预付款的情况下,于2014年12月17日将项目总额一次性支付。
三、严格执纪,认真处理巡视问题线索
针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厅党组、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要求,认真处理好巡视反馈问题线索。
(一)调查核实措施。迅速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严格按照“五类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置,该移交相关部门的,快速移交办理,该调查核实的,迅速展开调查核实,该立案查处的,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查办,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处理结果。截至目前,移交的22件涉及22人问题线索处理情况如下:一是反映情况属实,党政纪立案6件,其中:已结案3件,处理3人,即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处级)、党内警告处分1人(科级)、行政记过处分1人(科级)。二是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拟予以立案调查1件。三是反映情况失实,已了结11件。四是反映情况复杂,正在调查核实3件。五是反映情况属省管干部,直接上报省纪委1件。
(三)不属实问题情况。经初核,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共有11件。
四、巩固成果,抓实下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我厅党组将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认真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敬终如始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1.严格规章制度落实。针对巡视意见,今年以来,厅党组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已制定出台了13项、修订完善了3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资金安排、工程管理等重要领域的各类制度规定,将在狠抓制度规定落实上下真功、下苦功,切实落实“两个责任”,防止各类问题反弹。
2.加强政策举措研用。将筹组厅财务核算中心,建立省级水利建设管理平台等,通过进一步规范化的管理和信息化的手段,健全完善账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权力集中、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3.持续推进巡视问题整改。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坚持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使反馈的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认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我省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535804,邮政信箱:福州市东大路229号驻省水利厅纪检组;邮政编码:350001;电子邮箱:fjssltjc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