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于6月—8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福建省种子条例》开展执法检查。1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檀云坤主持会议。副省长王金福到会介绍我省贯彻实施种子“一法一例”情况,省法院和省直有关部门作了工作汇报。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种业振兴行动部署,充分认识开展种子“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围绕检查重点,紧扣法律条文规定,重点检查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种业科技创新和新品种保护、完善品种审定标准体系和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等情况,推动种子“一法一例”全面有效实施。要精心组织实施,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种业发展难题,推动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执法检查组将赴福州、厦门、漳州、三明等地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