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溪绿水映朝阳,十里青山半入城”,松溪县流域自然景观优美,是一座绿色之城、生态之城。松溪县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过程中,不断健全部门联动、公检法助力、群众参与的全社会参与模式,积极探索“河长制+”创新改革机制,助力松溪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河长制+党建”激发治理新活力
松溪县通过不断强化党建引领格局,探索“河长制+党建”治理新模式,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在河道治理中政治引领力和组织力。松溪县河长办成立“党员护河突击队”,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护河一线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花桥乡源尾村推行“相约二八·引领新风”党建工作机制,每月28日开展“生态家园建设”“守护母亲河”等主题活动;渭田镇设立“党员巡河志愿岗”,组建党员巡河队、党员清河清障攻坚队,定期开展巡河、清河清障行动,常态化治理河道和开展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河道治理的良好氛围,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河长制+检察院”增强整治新力度
松溪县通过建立“河长制+检察院”协作机制,构建强有力的司法行政双层防护网,开创双赢、多赢、共赢的水环境治理新局面。松溪县河长办多次与县检察机关召开座谈、联动会等形式,针对河湖“四乱”中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逐一分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组织执法队伍前往松溪流域“四乱”问题点联合执法,并与乡镇河长、涉事企业负责人座谈沟通,对整改不及时的,召开“四乱”问题整治圆桌会议或下达检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治。2022年底,松溪5个河湖“四乱”重难点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共拆除沿河乱建面积1800余平方米,沿河乱占面积12000余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5月7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召开的太湖流域片省级河湖长联席会,会上报告点出“在松溪流域建立两省三县(福建松溪县、政和县,浙江庆元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公检法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助力作用”。
“河长制+生态巡护”提升水质新高度
松溪县通过整合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社会力量,将河道、农村安全饮用水、环保、渔政、畜禽水产养殖等巡查管护工作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一支专业化队伍,搭设智慧河长运作监督平台,建立起一套“生态巡查+管理处置”的监管工作体制,对松溪河湖实行数字化、科学化、专业化管护。同时,松溪县在全省率先将守护农村安全饮用水工作融入生态巡查管护,2023年一季度开展巡查、消毒、投放净水药剂等管护工作1370人次,实现县域39座千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了农村安全饮水品质和供水保证率。
多年来,松溪县各流域水质基本达到并保持在Ⅱ~Ⅲ类,水环境的提升,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越来越强,松溪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提升至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