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驱车前往木兰溪一级支流柴桥头溪。在莆田市仙游县赖店镇与鲤南镇交界处,有一座市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用于实时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莆田“智慧木兰”数字监控平台显示,该河段水质通过治理后消除了劣Ⅴ类水。
自去年11月起,莆田市开展监督推动木兰溪流域专项治理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着力健全监督体系,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促进主要任务落实和重点问题整改。今年,木兰溪系统治理专项监督被列为省纪委监委“一地市一主题”政治监督范畴。
自政治监督启动以来,木兰溪流域水质在全省14条主要流域中的排名从第九提升至第六,实现“三级跳”。
监督体系做“加法”
“以前,洗衣和做饭的废水都是随意排放,路面上到处都是,引来许多蚊蝇。现在有专用管道,大家很乐意配合,村容村貌整洁了,空气也变好了。”在赖店镇赖店村,村民郑先生十分支持农村污水纳户接管。
赖店村紧邻柴桥头溪,此前生活污水乱排放,直接影响溪流水质。赖店村村干部傅志忠介绍,目前村里909户全部完成纳户接管,以往直排的生活污水都已接入管网,汇集到污水处理厂。
在柴桥头溪周边,类似赖店村这样的村庄有18个,生活污水纳户接管势在必行。但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所需资金多,难免存在一些堵点和难点。
“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已经上升到政治监督的高度,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实时督促。”仙游县委常委张志东表示,通过全县“水质提升”大比武,木兰溪治理相关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
柴桥头溪水质能够消除“劣Ⅴ”,还与鳗鱼养殖场净化设备息息相关。
“废水净化设备刚上新不久,改变了以往自然净化的方式,将原来按规定已经达标的废水水质再往上提一提。”仙游县万辉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林金标说,“养殖场年产量300吨,日排放废水2000吨。”
现场技术人员孔玲芬介绍,这套废水净化设备将养殖场废水中的氨氮氧化成氮气,同时把有机磷氧化成磷酸根,再通过吸附系统进行除磷,使其达到Ⅲ类水水质标准。
“直奔柴桥头溪水质问题关键处,紧盯目标任务,全程跟踪监督。”莆田市委巡察办主任施晓阳说,最主要还是构建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监督体系,自上而下形成威慑力。
当前,莆田市纪委监委监督联系室、派驻纪检组、县(区)纪委与巡察机构联动监督,同时成立市一级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专项监督领导小组,组建以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为主的两个业务指导督导组,督促市直职能部门和县(区)加快问题整改,并要求县(区)指定一名副县(区)长统筹县(区)层面问题整改。此外,县(区)职能部门参照上级做法履行主体责任,形成整改工作闭环。
问题整改做“减法”
“住户也一起想办法,筹措改造资金,杜绝阳台污水入河,让家门口的内河越来越干净,共同营造美好家园。”日前,在下厝河畔荔城区东城一号住宅小区内,物业公司负责人黄建忠说。今年7月初,该小区第一期部分雨污混流改造工程已经完成,涉及3栋120多户。
莆田主城区处在木兰溪北洋平原,内河蜿蜒曲折,纵横交错。下厝河流经荔城区拱辰街道,周边分布着许多住宅小区。这些小区大都建于2010年前后,按照当时的政策,住户阳台上的生活废水可以接入雨水管网。如今,随着政策调整,阳台生活废水必须转接到污水管网。
雨污混流改造直接关乎木兰溪水质。通过采取调研、约谈、通报等方式,莆田市纪委监委督促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精准施策,全面疏通、拓宽断头河和瓶颈河,逐年治理、消除易涝点,减少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使下游399条内河与木兰溪互连互通。
“通过下厝河流水排口溯源排查,在住宅小区外发现17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荔城区住建局副局长林仙后说。
荔城区城管部门借助第三方力量,全面勘察下厝河沿岸住宅小区内的雨污管网,并将发现的混流和渗漏问题交给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其尽快整改到位。
经过专业机构测算,每个小区雨污混流改造需要投入数十万元,经费成为一大阻碍因素。如何破局?
今年,在莆田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作为牵头单位,莆田市城市管理局率先选择60个小区,通过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办法破解资金难题。同时,莆田市住建局参与工程启动把关、施工监管和完工验收工作;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住宅小区内外水质变化监测工作。
此外,莆田市纪委监委加强监督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推动木兰溪流域未按计划开工的文旅项目陆续“上马”,现有3个重点项目超序时推进,7个重点项目按序时建设。
建章立制做“乘法”
壶公路位于荔城区新度镇,西起城港大道,东至荔港大道。几年前,壶公路污水主管因塌陷而堵塞,导致污水流向周边低洼地带,最后就近溢流进入蒲坂大沟,直接影响附近片区的四五个木兰溪流域断面水质。
由于主体单位职责不清,壶公路片区污水溢流问题成为一块难啃的“硬骨头”。随着政治监督的深入,备忘录机制的确立终于敲碎了这块“硬骨头”。
查阅今年1月13日生成的一份关于开展监督推动木兰溪流域专项治理有关问题整改的备忘录,上面清楚地记录着7项事宜,全部都与木兰溪流域专项治理有关。备忘录梳理了问题整改的责任单位,厘清了每个单位的职责范围,避免推诿扯皮,也为追责问责提供了依据。
其中,第三项事宜明确了城镇污水设施建设主体和监管责任主体。以荔城区为例,城镇污水设施主管单位为荔城区住建局,建设及维护管理主体为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多天不间断赶工,完成荔港大道240米污水管道拉管施工;及时抢修,完成壶公路市政污水管网修复……今年,壶公路—荔港大道—荔港泵站整体水位下降了2至3米,基本解决了壶公路沿线片区污水溢流的问题,消除了隐患。
“不断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做到监督常在、震慑常态、整改长效。”施晓阳介绍说,除了备忘录,当地还建立了“8+X”会商协调机制,实行“半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总结”,采取“自己评、群众评、监督评、定等次”等方式,综合评估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专项巡察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