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今年以来,“杜苏芮”“海葵”等台风多次袭击我省,全省多地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部分地方和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为尽快帮助受灾地区企业和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近期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福州、漳州、泉州、莆田等设区市开展灾后民生救助保障政策起草工作,形成《灾后民生救助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关怀,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三、主要内容
根据我省近期台风灾害损失情况,重点突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灾毁住房、农业生产等对民生影响较大领域的救助。
(一)保障受灾群众基本住房和生活需求
制定房屋受损修缮;房屋损毁重建;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毁,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给予过渡生活补助;重建户,按规定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强化重点人群生活保障等5条措施,全面保障受灾群众基本住房和生活需求。
(二)尽快恢复受灾地区农业生产
制定农作物绝收补助;因灾倒塌的各类温室大棚补贴;加快涉农保险赔付;受灾水产设施及养殖补助等4条措施,尽快恢复受灾地区农业生产秩序。
(三)支持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对因受灾严重导致生产经营流动性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给予信贷贴息支持;对受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补助;对因受灾严重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房租;鼓励银行业机构做好金融服务;加快对受灾严重领域的赔付速度及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6条措施,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四)加大受灾地区以工代赈专项投资倾斜力度
支持受灾地区中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类的以工代赈项目,推动受灾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四、 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每条具体措施均明确省级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兑现落实,加强资金直达和监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监督热线电话:
省发改委 0591—87063395
省财政厅 0591—8709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