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平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加快畜牧业绿色转型,提升流域综合治理水平。
《通知》包括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削减畜禽粪污产生量、整体提升设施建设水平、液体粪污科学处理等10个方面内容,提出要进一步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化污染防治具体要求,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畜禽粪污还田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通知》要求,各畜禽养殖场(户)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制定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并建立台账,防止污染环境。各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协作、同向发力,强化业务培训、监督帮扶、执法监管、科技支撑等,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强化监督考核,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控规模、调结构、增效益”的原则,结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严格落实点、线、面总量控制,完善畜禽管理制度,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优化养殖布局和产业结构,统筹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不断取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