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中药材可享专项补贴;获评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可获30万元一次性补助;开展泉州市级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最高可获200万元配套经费……记者从晋江市卫健局获悉,近日,晋江印发《晋江市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7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并投入“真金白银”,全力扶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中医药能力提升方面,措施明确支持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中医临床专科争创重点专科,对成功争创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泉州市级重点专科,分别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通过全国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验收的单位,每家一次性补助30万元。同时,还支持创建100家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每家一次性补助5000元;评审20家示范中医阁,每家再一次性补助1万元。
措施还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创建省级、泉州市级精品中医馆或示范中医馆,成功获评后,每家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
在扶持中医药科研创新方面,明确对获得泉州市级以上的中医药科研项目,按上级扶持资金进行100%配套补助,配套补助经费最高为200万元。对获得中医药领域各级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此外,措施对建强中医药人才队伍也有明确支持。其中,新获得国家级、省级老中医药专家继承(传承、师承)工作指导老师的单位,将分别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基层老中医药专家继承(传承、师承)工作指导老师的单位,将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同时,明确各公立医疗单位应适当倾斜中医诊疗技术绩效占比,确保中医师的人均绩效工资不低于同级别西医师。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还规定,对有条件的镇、村、企业或单位利用非耕地开展20亩及以上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每年最高可获得补助10万元。中医药企业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泉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
在实施中医药传播计划方面,将对通过省级验收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按照实际投入建设经费的50%予以一次性补助。同时,还支持医药机构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泉州市级、晋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统医药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晋江市财政还将根据财力增长实际情况,逐年增加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投入。”晋江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完善中医药投入机制方面,他们还将积极争取上级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项目和经费,倡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学科和人才基金,凝聚各方合力,推动晋江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