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12月1日起,“生鲜灯”全面禁用。连日来,福州市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重点经营场所,持续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
12月4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丹凤东路的龙辉生鲜,只见大部分档口上方悬挂的均为白色LED灯,摊子上所销售的肉类、海鲜类食品更接近本色,个别使用夹杂红光灯具的商家也在执法人员指导下进行了灯具更换。据龙辉生鲜管理人员介绍,市场内经营者早在“禁令”实施前就已相继换上白光灯,截至目前改造工程已完成90%以上。“我们一个多月前接到通知后就买了新的灯具,我这批灯到得比较晚,上周才刚换上。”一海鲜摊老板说。
然而,一些市场仍有摊位在使用“生鲜灯”。在凤尾农贸市场,放眼望去,肉类销售区、海鲜销售区的摊位上方,挂着一排“生鲜灯”。在暖红光的照射下,不论是案板上的肉还是泡沫箱内的大黄鱼都显得格外新鲜、有光泽。一位肉店老板直言,整个市场都在使用“生鲜灯”,如果他不用,就可能没人气、会吃亏,“如果没有这个灯,就算肉是新鲜的,颜色也是白白的,不好看。”而当被询问是否了解禁用“生鲜灯”一事时,大多商家表示知道。
在凤尾农贸市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开出罚单。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的问题,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展26次专项执法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负责人黄丽斌表示,下一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主题教育,持续加大宣传及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还原食用农产品本色,全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连江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