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拟激励县名单公示
2023-12-14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福建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措施实施方案》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对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的10个县(市、区)综合评审,提出拟激励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5日,自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0591-8776789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拟激励县名单

福州市闽清县

漳州市漳浦县

泉州市德化县

三明市建宁

南平市邵武市

龙岩市漳平市

宁德市寿宁县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