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综〔2024〕1号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宏伟蓝图10周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以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夯基固本。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一)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落细落实粮油生产任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3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507万吨以上。大力发展双季稻、再生稻,鼓励稻茶、烟稻、稻油等粮经轮作及蔬菜大棚轮作种植水稻,持续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等耕地认领活动,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复耕,引导低效果茶园退果退茶还粮,努力挖掘粮食生产潜力。鼓励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确保全省油料种植面积达到126万亩。深入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强粮油增产增效示范片建设,集成应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带动全省大面积均衡增产。充分发挥稳粮惠农政策作用,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中央资金,落实省级种粮奖补政策,推动市、县(区)出台稳粮叠加政策措施,鼓励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再生稻再生季保险,保护种粮积极性。
(二)丰富“菜篮子”等产品供给。强化生猪产能调控,保持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90万头以上,巩固提升生猪产能。大力发展设施蛋禽、肉禽和草食动物规模养殖,创建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80家以上,提升鲜蛋、生鲜乳自给水平。加强重点季节、重点区域蔬菜生产,支持建设高标准设施大棚,培育一批现代集约化育苗中心,鼓励大中城市发展城郊叶菜基地。巩固提升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现代设施食用菌,加快补齐采后商品化处理、冷链物流等短板。优化水果树种结构,推广果树绿色生态栽培关键技术,促进果业提质增效。大力推广茶树良种、茶园绿色防控、土壤环境优化等技术,持续推进生态茶园建设,夯实茶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基础。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源头抓起,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和产品检测,增加监测样本量和重点品种、重点时节频次,扩大胶体金卡法快速检测技术应用,提高源头快检筛查精准度。强化豇豆、韭菜、芹菜等品种专项整治,大力推广抗病新品种,推行绿色防控技术。持续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并行,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监管能力,坚持“检打联动”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抓牢农业安全生产。强化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无害化处理和应急管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入省指定通道管理。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报和防治,有效控制水稻“三虫四病”、红火蚁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强化与气象、应急等部门会商研判,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有效落实防御措施,抓好救灾备荒种子、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努力减少农业因灾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聚焦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兽药等重点领域,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发生重大事故。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加强监测帮扶。坚持“四个不摘”,充分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加强部门协作联动预警,及时将易致贫返贫对象纳入监测范围,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强化产业就业帮扶。用好管好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确保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超过60%。落实财政、金融、创业就业、消费帮扶等政策,扶持带动10万户以上脱贫户发展特色产业,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15万人以上。推广移动智慧菇房、庭院来料加工等行之有效的庭院经济模式,增强庭院经济试点县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就近就地多渠道增加收入。
(三)推进山海协作。健全省领导挂钩联系、省直单位挂钩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帮扶机制,完善县级对口协作关系,建设“飞地园区”,支持建设产业园区、培育特色产业,不断增强造血功能。
(四)深化闽宁协作。加强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园建设,加大产业对接、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帮扶力度,推进“组团式”帮扶,开展“村企共建”行动,助力宁夏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三、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一)加强“福农优品”品牌建设。实施农业生产和产品“三品一标”行动,遴选评定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组织区域公用品牌申报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发布“福农优品”百品榜。加大品牌推介力度,依托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茶叶交易会等节庆展会组织产销对接活动,举办“福农优品·我在家乡等你来”等文旅乡村网络直播活动,培育一批电商主播,促进品牌深度传播。
(二)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深化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建设一批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推广中央厨房模式,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休闲农业、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乡村民宿、房车露营、户外运动等业态,新增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省级以上美丽休闲乡村和休闲农业示范点,支持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三)强化农业生态建设。推广“五节一循环”等绿色发展模式,推进省级以上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生态农业发展样板。整建制全要素全链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及有机质提升行动,推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减量增效。深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大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力度。
(四)探索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新路。高质量建设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和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争创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依托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推广基地,引进推广一批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探索发展精致农业、创意农业等业态。深化基层往来互动,加强两岸特色乡镇对接交流,持续开展台湾农民福建行、台湾高校学生来闽农业教学实践等一系列专题活动,提升民间基层交流实效。
(五)推动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工程,创建40个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巩固RCEP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深化闽茶海丝行等活动,举办系列专场推介会,支持境外闽茶文化推广中心开展地推活动,扩大闽茶影响力。加强农业技术援外工作,深化菌草技术、水稻育种等领域合作,支持福鼎白茶文化系统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四、强化科技装备支撑
(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围绕农业核心种源、现代农机装备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加快培育农业“火花技术”,力争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新场景等方面取得一批攻关成果。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高县乡农技推广服务能力,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主推技术、主导品种,加快科技进村入户到田。
(二)深入推进种业振兴。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推进福建省农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实施青梗菜、花椰菜等国家育种联合攻关项目,持续推进省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着力突破一批农业优新品种。加快福建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项目进度,提升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和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建设水平,推进特色农作物种苗和畜禽良种繁育基地等建设。
(三)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深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加快补上水稻机械种植、蔬菜机械移栽和收获、果茶园机械生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农机装备短板,力争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再提高1个百分点。创建一批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提升行动,新建改造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150个,力争粮食烘干需求满足率提高15个百分点。加快数字赋能农机服务,建设一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省市县三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拓宽多元融资渠道,逐步提高投资标准,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90万亩以上,建设5万亩“灌排化、机械化、生态化、田园化、数字化”示范基地。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完善建后管护机制。全面开展数字农田建设,加快落地省级管理平台。扩大农田设施保险试点。开展酸化耕地、盐碱耕地治理。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开展普查成果评价。
(五)加快数字乡村建设。积极争创省部共建数字乡村先行区,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加强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管理等涉农信息协同共享。加快福建“农业云131”工程二期建设,构建农业大数据平台,提高整体算力水平。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加快农业产业数字化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五、提升乡村建设治理水平
(一)科学推进村庄分类。印发《福建省村庄分类工作指南(试行)》,开展村庄分类培训,组织做好村庄基础调查、分析研判、精准分类,6月底前基本完成新一轮村庄分类。
(二)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编制《福建省乡村建设导则》,持续实施农村建设品质提升暨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一批交通、供水、电力、通信、水环境等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优先在已完成改厕的地区,配套建设污水粪污处理设施,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持续打造一批农村厕所革命样板县、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国美丽宜居村庄。
(三)深入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注重原生态、低成本、精提升,打造一批融入乡土文化、传统农耕、人文历史、特色建筑、民俗风情等内涵的乡村“五个美丽”样板,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美好生活转型。支持台湾团队参与景观设计、农房改造、公共空间打造、文化挖掘呈现等,持续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
(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深化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鼓励开展村BA、村排、村跑等充满农趣农味的文体活动,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培育文明乡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摒弃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深化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打造更多可复制、易推广的典型样板。推广使用“闽治行”数字化平台,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治理方式。
六、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推进试点。强化农村承包地管理服务,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防范。稳妥有序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完善省市县乡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功能,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扩大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试点,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推进村级财务非现金结算业务试点,持续提升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质效。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进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建设。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积极稳妥、依法整治试点地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存量问题。
(三)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持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融合发展,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发展土地托管、供销农场、数字农机等服务模式。完善农垦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拓展农垦粮食生产、土地复垦、加工仓储等社会化服务功能。
七、强化农民增收举措
(一)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加密就业信息发布,加大劳务对接力度,促进农民充分就业。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10万人次以上,新增招收高素质农民本专科学历学员2300名。落实农村创新创业优惠政策,举办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乡村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培训,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鼓励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积极推广以工代赈,鼓励在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乡村建设项目中,优先使用本地农民工。
(二)着力增加农民经营净收入。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高优农业,让农民享受到更多产业发展红利。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持续做大做优“乡村振兴贷”“兴业惠粮贷”等特色金融产品,鼓励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设施农业、特色农产品保险,降低农民经营风险。
(三)着力增加农民财产净收入。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农民出租闲置住宅,增加租金收入。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增加分红收入。依法保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八、健全乡村振兴推进机制
(一)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贯彻落实《福建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四个一”工作推进机制,严格执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与工作报告制度,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完善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局)、乡村振兴局运作机制。
(二)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按照县域统筹、以城带乡、城乡融合、一体推进要求,突出示范性、典型性、引导性,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五年建成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000个以上,带动全省1万多个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全面提升,加快建设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强化要素支撑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争取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支农规模,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等涉农领域贷款贴息奖补试点。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发挥农担体系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等“三支队伍”作用,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工程,大力培育“新农人”“农创客”,引导各类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行政村全覆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保护、牲畜屠宰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方面立法工作。深化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运用,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实施“稳粮保供”、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五)提升工作效能。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开展“千村万户”大调研,深入一线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解决困难问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