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于4月至6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执法检查。1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水土保持“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林文斌到会介绍福建省贯彻实施水土保持“一法一例”情况。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工作汇报。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水土保持“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用法治力量推动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持续深化。要明确检查重点,紧扣法律规定,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水土保持法定职责落实、水土保持重点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执法等情况逐条逐项检查,推动水土保持“一法一例”全面有效实施。要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依法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协同配合,着力提升执法检查的质效,不断提高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水平,助力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
执法检查组将赴泉州、三明、龙岩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他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