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项目下月申报 最高奖励200万元
厦门近日发出通知,将于4月1日-30日开展2024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商务方向)的申报工作。
为支持电商主体培育,厦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称号。获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近三年未获得此项奖励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企业参照执行。此项奖励免申即享,企业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服务平台(http://www.xmsme.cn/)进入“免申即享”,或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为支持商贸数字化应用,厦门对运营1年以上、基地内企业获得主流电商平台授牌的区域性电商产业基地(含直播基地)予以奖励。其中,服务企业5家且年网络零售额增长2000万元以上、运营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基地运营单位20万元奖励;服务企业10家且年网络零售额增长5000万元以上、运营单位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基地运营单位50万元奖励。此项奖励需要准备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市商务局官网查询具体申报指南。